浙江省中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招标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浙江省中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医院现就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院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ZJSZYY-FLGW-2016052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中医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三.项目概况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改革及患方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率增多的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患矛盾逐渐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我院拟在杭州市境内聘请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为我院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法律诉讼代理等相关工作。要求符合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医院常年法律顾问,能及时为我院提供全面、快捷、专业性强的法律服务,且有固定的外派代理律师专职为医院提供法律诉讼等相关服务。指定的外派专职律师须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大型医院医疗纠纷诉讼的工作经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杭州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
2、投标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5年及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5月30至2016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浙江省中医院邮电路54号住院部4楼采供中心
3、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七.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
4、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副本);
6、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7、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八.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23号4楼浙江省中医院会议室。
时间:2016年6月8日下午2:00 (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23号4楼浙江省中医院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卫计委网站、浙江省中医院网站。
3、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3387
地点:浙江省中医院邮电路54号住院部4楼采供中心
投诉电话:0571-87070583
投诉地点:浙江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520办公室)
浙江省中医院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