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婴儿配方奶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浙江省中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医院将对婴儿配方奶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供货商踊跃报名参加。
1、项目编号:ZJSZYY-YEPFN-20160524
2、项目名称:婴儿配方奶采购项目
3、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采购需求:
| 序号 | 招标项目 | 单价 | 包装规格 | 采购量 | 备注 |
| 1 | 足月儿配方液态奶 | | 100ml/瓶 | 5000瓶 | |
| 2 | 早产儿配方液态奶 | | 100ml/瓶 | 550瓶 | |
| 3 | 足月儿配方奶粉 | | | | |
| 4 | 早产儿配方奶粉 | | | | |
技术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规定。
3) 包装: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
4) 配方奶具体参数如下:国际知名品牌,能量密度68Kcal/100ml,适用于0-6月新生足月儿及早产儿使用。早产儿配方液态奶,符合以下要求:能量密度68Kcal/100ml,适用于早产儿院内使用,可在喂养初期,帮助建立肠内营养的适应性,渗透压低,肠道耐受性好。
5) 中标人在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该批产品的详细出厂检测报告(国家对该产品每批次的检测报告),装箱清单。
6) 能同时提供奶粉以作备用,要求同上。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总代理商)有效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6月4日。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6月4日17点。
报名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具体格式见附件):
1)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3)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逐级授权书
4)投标单位法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
5) 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投标单位经营许可证
7)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
8)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申明
9)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以上提供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交到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住院部4楼采供中心。
7、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投标书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清单
3)供货及售后承诺书
4)资格证明文件
5)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9、评标方法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投标报价 (30分)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技术分 (40分) | 30 | 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得分(样品分) |
| 10 |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检测标准等 | |
| 资信及服务 (30分) | 10 | 配套的服务方案,包括供货以及售后服务等。 |
| 10 | 优惠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材料酌情打分) | |
| 10 | 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以往同类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3387
地点:浙江省中医院湖滨院区住院部4楼采供中心
投诉电话:0571-87070583
投诉地点:浙江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520办公室)
浙江省中医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