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浙江省中医院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JSZYY-ZYPFKL-0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 浙江省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
三.谈判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2015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6、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
2.获取文件地点:浙江省中医院中药房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23号4楼浙江省中医院会议室。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邮电路23号4楼浙江省中医院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以上材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原件加盖公章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十.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郑敏霞
招标联系电话:0571-87071660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浙江省中医院中药房
投诉联系人:张颖
投诉电话:0571-87070583
投诉地点:浙江省中医院纪检监察室(行政楼520办公室)
浙江省中医院